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準是什么?
來源:中金在線 發(fā)表日期:2020-04-03
根據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shù)累計不得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特定數(shù)量。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也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后投資者人數(shù)應當符合本條規(guī)定。那么到底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準是什么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準
“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是判斷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合法募集資金的重要因素。因此,合格投資者制度可謂私募基金的“基石”。
何謂“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私募語境下的“合格投資者”如何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八條:“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前款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達到規(guī)定資產規(guī)?;蛘呤杖胨?,并且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其基金份額認購金額不低于規(guī)定限額的單位和個人。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準由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規(guī)定。”
由此可見,《基金法》中非公開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標準有三個必備條件:
1、資產規(guī)模或者收入水平達到規(guī)定標準;
2、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3、基金份額認購金額不低于規(guī)定限額。
根據授權,證監(jiān)會于2014年8月21日公布《私募投資基金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設專章對“合格投資者”進行規(guī)范,并明確規(guī)定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準。
《暫行辦法》第十二條:“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1、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單位;
2、金融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托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由此可見,《暫行辦法》明確規(guī)定的合格投資者的認定標準為:
1、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2、投資于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于100萬元;
3、單位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個人金融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萬元。
同時,《暫行辦法》第十三條對于“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四種情形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第二款:“以合伙企業(yè)、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shù)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并合并計算投資者人數(shù)。”這是對于合格投資者認定過程中“穿透核查”原則的規(guī)定。



